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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书时期的文字狱带来了哪些影响?
康熙帝死后,雍正帝即位,他就是清世宗。雍正帝疑心特重,他执政后,只要看见文字上有不避讳的,都要刨根追源,严加惩处。很多文人、学者因此送了性命,这就是清朝“文字狱”最厉害的时候。吕留良自从当上和尚以后,就躲在寺庙里写文章,书中有反对满族统治的内容,因当时只在寺院里,没有流传出去。
到了清朝时期,由于统治者是满人,是“胡人”,他们对于文字更为敏感。只要任何形式的文字中能有够得上影射、暗示、以至牵强附会的字句,都会给作者带来杀身灭族之罪。康熙朝较为出名的文字狱有明史案,《南山集》案,朱方旦案,孙奇逢案,沈天甫案等。由于《鹿鼎记》的描写,明史案十分有名。
第三个就是利用选择好的书本来控制人们的思想,以此来稳定统治。这样的结果就导致了很多人思想僵化,只会死板呆滞的读书,聊斋里很多的书生都是这样的。
因为这件事被处死者高达72人,充军边疆者数百人,妻子儿女均发边疆为奴。清代文字狱也有很多危害,大兴文字狱不但影响当时社会上良好的文化风气而且也严重影响力当代思想家的思想及作为,甚至一些地方官吏以查出禁忌文字为邀功,借此升官发财。
清代文字狱泛滥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清王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从汉族传统观念看,叫“乾坤反覆,中原陆沉”,“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在以儒家文化为正宗的汉族知识分子中间有着相当激烈的民族敌忾情绪。
雍正皇帝曾说:“从来异姓先后继统,前朝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从未有如本朝*民,假称朱姓,摇惑人心,若此之众者。” 清朝康熙(1661—1722年)时期,先后发生20多起文字狱。这其中震动比较大的是庄廷《明史》案,发生于大臣辅政时期(1661—1669年)。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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